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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古代:石阡古称山国,历史悠久,建置较早。秦始皇帝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置夜郎县于今县境西部,属象郡。元世祖至元年间(1264年-1294年),置石阡军民长官司于今治所。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置石阡府,分辖龙泉县及石阡、苗民、葛彰葛商3个长官司。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仍领上述1县(龙泉县)3长官司。康熙二年(1663年)废葛彰葛商长官司。乾隆七年三月(1742年5月),石阡府分设7里,即江外迎仙里、江内迎仙里、水东里、苗民里、在城里、苗半里、龙底里。直至清末,石阡府直隶于省,仍领龙泉县。
民国时期: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建立,初沿袭清制。民国2年(1913年),贵州设立都督府和行政公署,实行军民分治。1913年石阡改府为县,设立县公署,县官称知事。属镇远道。龙泉县另设(今凤冈县)民国5年(1916年)县公署知事将全县划分为6个区,即城区、小鸡公、本庄、王家寨、龙洞、大地方。第二年,调整行政区划,全县分为10个区,即增设石家场、葛荣场、白沙场、龙塘场。十六年(1927)年直属贵州省。民国16年(1927年)国民政府下令改县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称县长,石阡县为二等县。民国24年(1935年),国民党改组贵州省政府,实行行政督察区,石阡划归铜仁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1938年),重新调整行政区域,石阡划分五个区,即泗王庙、石家场、大地方、本庄场、龙洞场。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设置乡镇保甲。全县共置18乡镇,164保,1618甲。18乡镇即:汤山镇、花桥乡、枫香乡、中魁乡、永盘乡、龙川乡、甘溪乡、国荣乡、聚凤乡、乐回乡、庄乐乡、白沙乡、大新乡、和平乡、石固乡、青阳乡、五德乡、坪山乡。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15日,石阡解放,全县人民获得了新生。1950年2月8日,石阡县人民政府成立,随即将民国时期18乡镇划为3个区分辖,设立区公所。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1951年2月,改置汤山镇为城关区,同年将区公所改称为区人民政府。1953年,缩小乡、村行政管理范围,将全县划为80乡1镇,区治不变。1954年7月1日,县辖各区分别第一(龙塘)、第二(花桥)、第三(五德)、第四(中坝)、第五(白沙)、第六(本庄)、第七(城关)区公所。1955年4月8日,县人民政府称县人民委员会。同月,各区将所在地治所改为区公所名称。1956年1月,中共石阡县第五次党代会作出决定,进行并乡工作,将82乡(镇)调整为44乡1镇(城关镇)。1961年撤区并社,将7个区改为区级人民公社,45乡镇为管理区。1962年恢复区的设置,设6个区调整公社为27个。1963年,恢复7个区治,将27个公社增至43个。1967年3月29日,石阡开始“文化大革命”。4月2日,“石阡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各区社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石阡初属铜仁专区,1970年起属铜仁地区至今未变。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9条规定,撤销县、区、公社“革命委员会”,县称县人民政府,区称区公所,公社称管理委员会。1984年,根据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的通知)的意见》,县政府所辖43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相应改为行政村和村民组。1992年,全县实施撤区并乡建镇工作将原7个区43个乡调整为18个乡镇(其中:9个民族乡),即:龙塘镇、龙井乡、花桥镇、坪地场乡、石固乡、五德镇、枫香乡、青阳乡、中坝乡、甘溪乡、坪山乡、白沙镇、聚凤乡、本庄镇、河坝场乡、汤山镇、大沙坝乡。2004年,为加强区域经济活动,加快农村经济增长速度,实施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将原304个行政村调整为87个行政村。
行政区划
石阡县辖7个镇、2个乡、9个民族乡:汤山镇、本庄镇、白沙镇、龙塘镇、花桥镇、五德镇、中坝镇、河坝场乡、国荣乡、聚凤仡佬族侗族乡、龙井侗族仡佬族乡、大沙坝仡佬族侗族乡、枫香侗族仡佬族乡、青阳苗族仡佬族侗族乡、石固仡佬族侗族乡、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甘溪仡佬族侗族乡、坪山仡佬族侗族乡。(至2010年)现在有彝族、白族、傣族、壮族、苗族、回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瑶族、藏族、景颇族、布朗族、布依族、阿昌族、哈尼族、锡伯族、普米族、蒙古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水族、满族、独龙族等民族分布。
城市建设
至2010年以来,石阡县大力实施“四个三”发展战略,把“城镇建设带动”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温泉群风景名胜区”的品牌优势,以争创“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加快城镇建设和管理步伐,把打造“公园县、疗养县、旅游县”作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经营城市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县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位、营造优美人居环境、推进石阡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大事来抓,先后请同济大学、昆明规划设计院、贵州省规划设计院、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等10多家专业设计单位,在对我县的城市建设进行实地考察和分析论证后,以突出“革命老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温泉群风景名胜区”的品牌优势和城市特色为重点,将县城定位于以温泉为主的休闲、疗养、度假生态旅游城市,并划分为金融商贸、行政办公、居民住宅、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娱乐休闲、加工生产、文物古建等八个相对独立的区域,相继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全县旅游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性规划。全县18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已顺利完成,配套编制了20个小区建设性详规,使县城城区详细规划覆盖率达70%,乡镇达40%。县城泉都大桥、北塔大桥和鲜花步行桥的建设,基本形成了“五纵五横”的城市主骨架;建成2个停车场、3个专业市场、中心农贸市场、6座公厕、3处垃圾中转站,新增供水能力1万吨/日,现已达到1.8万吨/日,可以满足10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县城新增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22平方米,新增道路26万平方米,人均6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人均0.8平方米,城镇绿化率达20%以上,城区面积由2001年的2.5平方公里拓展到现在的4.5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从6.4平方公里扩大到10平方公里,城市化率从5.7%迅速提升到18%,常住人口达4万多人,人民广场、泉都商城、鲜花新区等标志性建筑精品不断涌现,城市功能大大改善,基本满足了城市居民生产生活、休闲娱乐等多种需要;温泉大桥转盘雕塑、瀑布景观、龙川河及佛顶山大道亮化工程、音乐喷泉和水幕电影的建成,形成了县城独特靓丽的风景,基本实现了“一街一品、一路一景”的构想。
民族文化特色
石阡是全国仡佬族三大聚居地之一,尧上仡佬民族文化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仡佬民族村落,邓氏宗祠、仡佬图腾、民居建筑、敬雀节、古树、风雨桥、溪水、神仙豆腐、烤全羊、贡茶、上刀山、下油锅、竹球比赛等处处体现着仡佬民族的文化特色。每年二月初一的敬雀节,是尧上仡佬族人的盛大节庆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节日,也是感恩节。传说在很久以前尧上这一带有一年暴发瘟疫,迅速漫延,人们束手无策,死神每天都要夺去很多人的生命,家家户户阴风惨惨,哭声不断。不知是老天可怜,还是族不该绝,佛顶山上飞来一只口衔灵芝的老鹰,将灵芝送到邓姓祖先家中。邓姓祖先用灵芝泡水服,药到病除。邓姓祖先随即将灵芝分发到感染瘟疫的人家,病人服灵芝水后都很快好了起来。人们感谢老鹰的救命之恩,将葫芦鹰作为神灵供奉起来,葫芦鹰成了仡佬民族的图腾。从那以后人们不再伤害各种鸟儿,视鸟儿为吉祥物,把鸟儿作为真正的朋友和邻居,逐渐演变成了后来的敬雀节。每年春季,这里的仡佬族人家约定一天或几天对山中的鸟雀投食,感恩自然,感恩葫芦鹰,大家汇集在一起祭祀和表演一些仡佬族歌舞或竞技等节目以示庆祝,希望新的一年中人丁兴旺,有好的收成。
民族服饰
服饰概况:石阡悠久的民族服饰文化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之一。石阡居住着仡佬、侗、苗等1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62%。各民族在长期劳动实践中相互融合,创造出大量极具地方特色、彰显民族神韵的民族服装及装饰品。鼎盛时期,该县生产的排须、吊穗等用于制作民族服装的工艺产品,曾畅销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18个省市自治区,并远销东南亚、东欧。
服饰魅力:据《石阡民族志》记载,明清时期,县内万安乡、北塔乡(今属汤山镇)、龙洞乡(今属大沙坝乡)等地,家家户户有纺纱机,妇女织布除保证全家穿用外,还可拿到市场上交换钱粮。民国时期,县内养蚕、纺纱、织布、印染更为兴盛。县城东门外双狮子、南门外新教场、老教场和启灵观4处,栽桑80余万株。民国十五年(1926年),文庙节孝祠还开办了蚕桑学校,每年一期,培训150多人。北塔乡新场、下屯等地的成、曾、彭等姓仡佬族人,家家养蚕抽丝。县城冉、邱、徐、李等仡佬族、侗族10余户居民生产的绣花钱,除供本县外,还远销镇远、施秉、凯里等周边地区。万安、北塔、龙洞、孙家坪等地的手工土白布,除自用和县内畅销外,还销往安顺、余庆、黔南等地。解放后,石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艺品的发展,组建了石阡民族丝织厂,购买年产线3000公斤,排须20万米,丝绸15000米,主要生产用于制作民族服装的排须、吊穗等民族服饰。自1962年开始,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畅销新疆、青海等18个省市自治区,远销东南亚、东欧。当时产值已达30万元。1983年,该县生产的排须、吊穗获国家民委、轻工业部授予“优质产品”称号。1988年,石阡民族丝织厂还出席了国务院、国家民委组织召开的首届民族先进表彰大会。新世纪的今天,石阡县提出了建设“公园县、疗养县、旅游县”的奋斗目标,大力挖掘民族民间文化。随着楼上千年古寨、尧上仡佬族文化旅游村等乡村旅游景点的日趋完善,日渐稀少的筒裙、破肚衣等石阡民族服饰又逐步走向前台。筒裙,是石阡仡佬族妇女服饰,上衣短仅及腰,袖背上有鳞状花纹,中段为羊毛织成,染成红色。穿戴时,许多妇女还喜欢在外罩上青色无袖长袍,长袍前短后长,穿时从头套下,同时系上绣花围腰,形成一套搭配协调、漂亮美观的民族服装。破肚衣,是仡佬族青壮年男子夏秋常穿的对襟短衫,无领,有的订布扣7至9粒,也有的不订扣子,肚子常露,故称破肚衣。另外,绣花鞋垫、荷包,刺绣背肚、披肩,挑花围裙、香包以及排须、吊穗等民族手工艺品,已成为外来客人争相购买的旅游纪念品。民族服饰已逐步成为当地居民向外展示自己独特民族文化的主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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