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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理

加格达奇地处大兴安岭余脉,山势平缓,起伏不大,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低山丘陵分布在城区的周围,大部分平川分布在甘河南北两岸。平均海拔为472米。平均年气温为-1.2℃,无霜期为85天至13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494.8毫米,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分明,冬长夏短。冬季气候寒冷,被称为“高寒禁区”。加格达奇素有“林海明珠”、“新兴林城”和“万里兴安第一城”之称。是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部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军分区和哈尔滨铁路局加格达奇办事处所在地。是大兴安岭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行政区划

加格达奇区辖6个街道、2个乡:东山街道、卫东街道、红旗街道、长虹街道、曙光街道、光明街道、加北乡、白桦乡;加格达奇林业局。

其他相关

关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要求收回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的问题,由于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在地理上属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为此黑龙江省政府每年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加格达奇作为地区公署驻地,已经具备了一个地级市的规模,在经济实力和城市规模建设上远远超过了它地图上隶属的县城鄂伦春自治旗的县城规模。基于各种原因,呼伦贝尔市和鄂伦春自治旗纷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能够协调黑龙江省政府,收回加格达奇和松岭两地,呼伦贝尔市政府、人大、政协多年来多次向上级要求收回两地,但两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涉及林区问题,又涉及国家林业局,成为短期内无法解决,只能维持现状的棘手问题。

商贸旅游

商贸服务迅猛发展。区域商业网点星罗棋布,物资丰富,购销两旺,市场繁荣。以林都商贸城、中央商城、林田大厦、百货大楼、富嘉隆超市等市场为龙头,商业网点遍布城乡,辐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以北各县区。现代化的北山宾馆、华融酒店、林田大酒店、兴安饭店等服务场所、环境优雅、服务优良。宾馆旅店日接待旅客能力达到5000余人。旅游业方兴未艾。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游览佳境不胜枚举。区内生态环境仍保持较为原始状态,珍禽奇兽众多,森林景色尤为迷人。从市区出发西行45公里处可到达国家重点保护文物——鲜卑祖先最初住过的旧墟石室——嘎仙洞景区。公元443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曾派中书侍郎李敞来此祭祀,洞内千年前的石刻祝文清晰可辩。嘎仙洞是中国北方古代文明遗存代表之一。古里山庄、岭南山庄、生态农业园区、林田山庄等是原始森林生态游、田园风光游的主要游览景区。此外还开展了北山森林公园城市园林游、兴安文化风情游、山城城市风貌观光游、山野特产品购物游等、兴安渡假村、北山公园、儿童公园、东湖公园、铁道兵纪念碑等是主要的人为景观,年接待旅游人数,6.1万人次。

历史沿革

加格达奇,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这一带,昔日是一片原始森林区,只有鄂伦春猎民经常出入游猎,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管辖。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大兴安岭林区,同年8月10日批准设立大兴安岭特区,特区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驻加格达奇。于是人口急剧增加,迅速形成工业城镇,1968年设置加格达奇镇。1970年2月21日,经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置加格达奇区。同年4月,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90年)加格达奇区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西南端,东、北两面与松岭区接壤,南、西两面与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毗邻,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全区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全区分设红旗、卫东、曙光、光明、东山、长虹等6个街道办事处和加北、白桦两个乡。1990年全区总人口1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4万人;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区人民政府驻地加格达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该地区未正式设立,只有少数白俄罗斯人和鄂伦春族猎民游猎,经常出现在此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该地区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自治旗。1953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在这里进行森林调查和勘察。1960年7月,成立加格达奇林业局,同年11月,设置加格达奇镇。1964年2月,开发大兴安岭的工作开始,统称为林区会战,指挥部就设在加格达奇镇。1964年10月,加格达奇镇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全部交给会战指挥部,加格达奇镇与鄂伦春自治旗的隶属关系脱钩。1965年3月,加格达奇镇被并入松岭林业公司,并撤销了镇的机构建制。这就形成了政企合一的特殊行政规划。1966年4月20日,由于开发森林资源,支援国家建设,国务院在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协调的基础上,以国内字115号文件批准将鄂伦春旗东北部在原属地不变的原则下划入大兴安岭特区。1967年末,重新组建加格达奇镇。197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镇改称加格达奇区。设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197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行政区划的通知》(中发〈1979〉42号)又明确:松、加两区仍归黑龙江省管理,原属地权不变。2004年11月25日,呼伦贝尔市政府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上报了《关于松岭加格达奇两地实行属地管理的请示》(呼政发〈2004〉96号)。强烈要求收回松、加两地。该市认为,大兴安岭林业开发的实质意义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已不存在,为促进该区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请求自治区帮助该市收回松、加地区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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